(通讯员 卢达军)“城区各大公园里有很多市民利用早上晨练和晚上散步的时间爬上树摘枇杷、红叶李及杨梅,还有人捡拾树上掉下来的果实,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近日,不少市民向沅江市市长热线或市园林管理中心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一管。对此,市园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称,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爬树采摘花卉和果实属于违规行为,同时公园内果树植株有化学药物残留,仅用作观赏,其花卉和果实绝对不可以药用食用。
目前中心城区各大公园有石榴、杏、樱桃、红叶李、杨梅、枇杷等果树约100余株,花期集中于3月~5月,果期集中于5月~10月。果树类园林树木作为园林观赏树木,因管理需要,管理部门每年对中心城区公园内果树类树木制定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计划,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施肥等工作,尤其是果树生长旺季(5~10月)病虫害滋生,约每周要进行1~2次病虫害化学喷防,果树植株有化学药物残留,仅用作观赏,绝对不可以食用其果实。
为防止攀折树枝摔伤和误食果实中毒事故发生,市园林管理中心在果实成熟期间,加强宣传管理,定期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安排管理人员在每株成熟果实下面悬挂醒目安全警示牌。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对不听劝阻强行攀枝摘果的,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此,市园林管理部门提醒市民,五湖公园为带状公园,大部分果树集中在湖岸沿线,且部分果树为高大乔木,市民攀爬树木采摘花卉或果实过程中,自身安全存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游客在晨练散步和游览欣赏过程中,遵守公园游园行为规范开元体育APP,爱绿、护绿,文明散步,文明游园。